上一篇:孙立平:不想讨论别的,就想问一个问题:那三个少年,何以残暴至此?哪来的?
昨天讨论了邯郸3名初中生虐杀同学的事件,我提了一个问题:他们身上的那种残忍究竟是哪里来的?他们消灭一个自己同类生命时的心理过程是什么样的?他们的脑子里究竟灌进去了什么?又清空了什么?
这真的是非常值得拷问的问题。
在网友的留言中,我看到一个说法,有三亿孩子有过被霸凌的遭遇。这个数字我不知道有没有确切的根据,因为霸凌这个词是一个比较模糊的说法,是很难准确进行统计的。但从我们能看到的众多案例和小范围的统计数字,可以发现,现在学校里的霸凌真的不是个别的现象。
于是我就想,我们小时候,在我们上中小学的时候,有这种霸凌的现象吗?我的印象中好像没有。但我们有打架。所谓打架,也主要是在小学时的事情。从中学开始,至少在我们的班级或年级,没有听说过。小学时的打架,现在还能回忆得起来的,是有一次打群架,还是有一定烈度的,但回过头去看,仍然是有底线的。
底线就是打架时不能下死手,也就是说,不能对对方真的造成伤害。也许这就是与所谓霸凌的区别之一。
现在回想起来,为什么能做到这一点?也许是一种大家都懂的、心照不宣的规矩,吃不了兜着走。到现在我仍然觉得,尽管小孩子都爱冲动,但那时的小孩对做事情要承担责任的意识还是要更强一些,也就是穷人的孩子早懂事吧。而且,那时候打架下死手的,也往往不受人待见,人们也不愿意和他们玩。对于打架下死手的孩子,人们往往觉得他们是另类,也很少有人愿意和他们玩。
这是与霸凌的一个区别,与霸凌的另一个区别,是没有那种固定的欺负对象。回想起来,那时候每个班其实都有那么一两个受歧视的对象,一般是学习不好,穿着较差,经常流着鼻涕的那种。所以前些年我说,搞阶级斗争是有人性和社会心理基础的。通过对人进行分类,将一些人列为比你低比你差的人,从中获得自己的优越感,这是人的一种天性,恶劣的天性。
但这与霸凌也不是一回事。受歧视的人,会成为人们开玩笑甚至恶作剧的对象,但一半不会在身体上去进行伤害。而打架是另一回事,打架往往是是懵懵懂懂、临时起意的。玩着玩着,不知因为什么,一言不合就打了起来,但没过几天,打架的事情就忘了,该在一起玩还在一起玩。
这其中的道理,我也不能完全说清楚。但至少,是把对方看做是自己的一个同类吧。
所以,看到现在的霸凌事件,我还是觉得很难理解,为什么能从残害一个同类,甚至在肉体上消灭一个同类的过程中获得乐趣呢?他们当时的心理过程是什么样的?一位网友的留言点醒了我:对待敌人应该怎样做,每个人都受过同样的教育。小孩子只是自己定义了谁是敌人。我不是说,那些施虐者就是直接这么思维的,我的意思是,某些教育给了人们这样一种意识:有些人是可以轻视的,是可以不作为生命来对待的。
关键的问题是,小孩子只是自己定义了谁是敌人,而他们的年龄还不具备这样的能力。
因此,我就想到一个问题:在对儿童少年进行的教育中,如果有仇恨和暴力的内容,一定要慎之又慎,尽管这样的教育内容在宏观叙事上是非常正确的。道理就是,你教会了小孩子对待所谓敌人和坏人的方式,但他们不具备正确定义什么样的人是敌人或坏人的能力。这样的教育,只会泯灭他们天性中善良的萌芽,泯灭他们幼稚心灵中那些宝贵的同情与悲悯之心。
说到这里,本来我要说一件如鲠在喉的事情,发生在我学生孩子身上的事情。我都写了半道了。算了,为了文章能够存在,不说了,反正类似的事情大家也偶尔会听说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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