邯郸3名初中生虐杀同学的事件,震惊全国。对于这件惨案的细节和背后深层原因,人们已经进行了许多讨论。
我一点都不想讨论这些问题,尽管这些讨论自有其意义。我就想问一个问题:三个少年,他们何以残暴至此?何以在以如此残暴手段杀人之后,还能安之若素地照常去上学?
所有的细节与此无关,所有的背景与此无关。我就想问,他们为什么能残暴到如此程度?
促使我提出上面的问题,促使我写这篇文章的,是我想起以前文章中引用过的两个故事。这两个故事都是上海纽约大学哲学助理教授袁源在一次演讲中讲的:
第一个故事:是一战时一位士兵在日记中记录的一件事。他在日记中写道:虽然我已经习惯隔着战壕射击敌人,但今天在休战的间隙,我刚好看到敌人在撒尿,这种人所共通的最基本的生理需求好像一下子点醒了我,让我意识到敌人跟我一样。面对一个在撒尿的人,我怎么也无法开枪。
第二个故事:在阿富汗,美军海军陆战队的一个小分队被困在了一个沟壑里,遭遇从一个土坯房里发出的猛烈的射击。在获取了队长的批准后,下士乔瑟夫·西安诺将火箭炮发射器举到肩头,瞄准土坯房开火,炸掉了大半个土坯房。当尘埃落定后,他们才发现,塔利班把妇女和儿童拉到了土坯房里作为人体挡箭牌。据乔瑟夫的战友回忆,当时乔瑟夫只是一个人靠着墙,默默地无声哭泣。乔瑟夫退伍以后无法回归到正常的生活,夜里也常常受到噩梦的折磨。退伍的几个星期后,他开车撞上了电桩,死的时候才23岁。
对此,袁源老师说:对很多士兵而言,杀人的恐惧,甚至胜过自己被杀的恐惧。
我不知道各位看了这两个故事后是什么感想。请各位注意,这两个故事都是发生在战场。我们都知道战场意味着什么,意味着那是一个你死我活的场景。但即便是在那样的场景之中,我们却仍然可以看到人性的忽暗忽明的存在。
算了,我现在都不想在人性的层面来谈论这个问题了,我们从动物性的层面来说吧:
2012年的某一天,在重庆市巴南区龙州湾,一只黑棕色的流浪狗被车撞倒在地,已没有任何反应。另一只白色的小狗,正用爪子轻抚着它,并不时地用舌头舔着它流血的伤口。由于当时马路上依然车来车往,有行人担心小白狗也会被车撞伤,准备抱它到路边。白狗朝行人叫了几声,不愿离开。交警赶来,将死去的小黑狗抱到了路边,小白狗也一直跟随着。然后他们在路边找了一块空地,将小黑狗埋了。直到这时,小白狗才默默离去。
再说一件动物与人类之间的事情吧。
在卢旺达,动物学家黑斯受伤,躺在地上动弹不了,在那里一边呻吟一边将目光落在一只母猩猩的身上。黑斯永远都不会忘记:那只黑猩猩走过来,坐在离他很近的地方,将脸几乎贴到黑斯的脸上,一动不动地盯着他的眼睛。突然,她用一只手轻柔地扶过黑斯的头发。这个友好的动作母猩猩重复了三次,每摸一次都停顿一下。黑斯被感动了,因为他知道,大猩猩的性情通常都是很暴烈的。
至此,各位,我们还需要过多地讨论人性与社会背景吗?我就想问一个问题:这三个少年,他们何以残暴至此?他们脑子里有同类的概念吗,是什么样的?他们脑子里关于消灭另一个生命的想法是什么样的?他们脑子里的那些东西都是哪来的?他们脑子里灌进去的是什么?清空的又是什么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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